馬來西亞境外碩士班
一、課程規劃(應修畢32學分及論文4學分)
二、相關法規
三、辦理論文發表相關事宜及注意事項<請按我下載>
四、擬聘指導教授及碩士學位論文發表申請相關表格
說明: 碩士班研究生畢業論文是採一階段(至少須修畢應修畢業學分的同學期,始得直接辦理學位考試)或二階段進行
(意即需辦理論文計畫發表及學位考試),授權由指導教授決定之,相關經費核銷方式,則依本校學位論文指導
及相關費用支給要點辦理。
論文計畫發表 |
學位論文口試 |
1.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1份 (入學後請確認指導教授同意指導時繳交) |
1.碩士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 |
2.碩士論文計畫發表申請表1份 |
2.學位考試指導教授同意函1份 |
3.論文計畫指導教授同意函1份 |
3.口試委員邀請函3份(指導教授及口委各1份) |
4.口試委員邀請函3份 (指導教授及口委各1份) |
4.碩士學位考試程序 |
5.學位考試評審意見表3份 (指導教授及口委各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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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碩士論文計畫評審意見表3份 (指導教授及口委各1份) |
6.學位考試綜合評審結果1份 |
7.碩士論文計畫綜合評審結果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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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論文學位考試收據(本校專任教師免填收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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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論文定稿通知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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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論文封面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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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學習問卷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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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研究生離校程序單(請至教務處註冊組下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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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畢業門檻及畢業應繳資料相關規定
2.學習護照(需旁聽同學論文發表至少3場並請指導教授簽名)
3.學習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