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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交換計畫】114學年度下學期(2026春)赴陸港澳學期交換開放申請至8/13

發佈日期 : 2025-07-18 最後更新日期 : 2025-07-18

系辦收件截止日:8/13 (三)下午16:00前,逾時不候。

全球處公告 : https://oga.site.nthu.edu.tw/p/406-1524-291740,r8950.php?Lang=zh-tw

申請資格與程序如下 :

  • 具本校學籍之大學部與研究生均可提出申請,請注意各交流姊妹學校是否有其特殊規定,部分交流學校僅受理大學部學生或不接受應屆畢業生及境外生申請。
  • 申請者成績需前兩學期平均GPA3.2(含)以上,或全班前(含)30%;如為大一、碩一、博一學生或轉學生,申請時須提出前一學期之本校成績證明,交流時間以一學期為限。有休學之情形請參照作業要點辦理。
  • 全球處辦理審查會議後將公佈分發名單,請學生依各姊妹校所需文件於通知期限內繳交至全球處,由全球處統一提供給交流學校進行提名審核。
  • 本案甄選作業要點、陸港澳各校交流名額、本校申請表與常見問題公告於全球處網站 <首頁/交換計畫/陸港澳交換計畫(去訪)>。
  • 請留意提名名額和相關限制條件,是否執行交換計畫皆以姊妹校當學期最新通知為依據

流程說明如下 :

學生繳交資料如下 :

1.申請表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 
2.學習計畫 (請以電腦打字印出)
3.歷年成績單 (大學部須含班級及系級排名)
4.本校教師推薦信
5.欲申請赴香港交換者需檢附英語能力證明,向全球處遞交申請件時即須檢附,不接受補件。

(送交系所資料前,請學生配合紙本表格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如下連結)。未填入線上申請資料將視同申請件未全。)

※所有表單:以下連結點入下載

https://oga.site.nthu.edu.tw/p/412-1524-17841.php?Lang=zh-tw

※申請階段時填寫:點選以下連結填入線上申請資料

https://forms.gle/P5gPNh4TYG39nmij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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