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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含)後用博士班提學位口試表格(含畢業程序)

國立清華大學教育與學習科技學系博士班學位論文口試流程(106(含)之後入學適用)

◎申請條件:
1.已通過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核及外國語言能力檢定。
2.通過論文計畫發表後,且修業2年(逕修博者3年)以上。
3.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成績達80分(含)以上。
口試日期截止日:第一學期1/31前、第二學期7/31(學期結束至次學期註冊日期間,欲舉行學位考試者,請先至註冊組網頁下載研究生提前註冊申請表辦理。)
畢業離校截止日:最遲須於次學期開學日前(不包含開學當日)完成離校手續,否則該次學位口試無效。
發表前兩週提出申請。(請注意!!!研究生提出申請-系辦審核-註冊組審核通過後-通知研究生才能舉行口試,若程序未完成則無法辦理)
時程
步驟
地點
申請事項/準備文件
下載點
本系N312系辦公室
◎口試地點借用(請先查明該時段教室是否排課)
1.欲借用本系所屬教室N314N316N317請於上班時間親洽系辦辦理借用程序。
2.承辦人:陳小姐03-5715131#73043shuchin@mx.nthu.edu.tw
 
網路作業/本系N312系辦公室
◎首先上清華大學首頁>校務資訊管理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登錄作業,進行登入並填寫文件(須通過學術研究倫理課程才能登入)(此階段為系辦尚未審核,僅能部分列印)
1.系統列印博士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並檢附此表中查核事項之佐證資料)及指導教授推薦書(1份,請指導教授簽名)。
◎其它繳交文件如下:
1.論文初稿及原創性比對報告證明文件(請先行至本校計通中心學習科技組申請文章剽竊檢測工具Turnitin服務http://learning.cc.nthu.edu.tw/files/11-1107-6168.php?Lang=zh-tw)(2份文件以電子檔形式傳送至系辦信箱:shuchin@mx.nthu.edu.tw)。
2.通過畢業門檻之相關證明/var/file/129/1129/img/201486703.pdf
3.博士學位口試申請表(1份)(請指導教授簽名並勾選確認論文題目符合本系所專業領域)
4.歷年成績單(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行政組 儀器繳費列印)
 
網路作業
◎系辦受理後登錄審查會交付註冊組審核,耗時3個工作天。
再次上清華大學首頁>校務資訊管理系統>研究生學位考試>登錄作業,進行登入確認系辦審核通過後印出:
1.聘函5份(系統產生後,另印出紙本交由系辦蓋主任簽名戳後,連同論文初稿及比對紀錄交寄(或電郵)口委,研究生亦可設定時間email聘函給口委)
若為線上論文發表:上述聘函,連同論文初稿.評分單.審定書.收據及原創性比對報告證明文件須提前交寄(或電郵)口委,研究生亦可設定時間email聘函給口委)
2.自行開車的校外口委,請感應車牌入校,研究生至系辦領取停車抵用卷,可免費停車一次。
3.委員審定書1份(5位委員親簽,需繳交正本)
4.口試委員評分表,各1份,總共5份
5.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1份(主持人及指導教授需簽名)
6.口試委員領據1份(指導教授及其他口委務必簽名,校外口委交通費由學校核銷出納付款,惟不包含計程車資)。
 
發表當天
本系N312系辦公室/發表地點
1.發表時間前60分鐘需至系辦、發表地點確認器材與場佈事宜。
2.口試時請將委員審定書1份口試委員評分表各1份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1份及口試委員領據原創性比對報告證明文件各1份交與委員。
口試委員領據(口委務必簽名)
發表當天
發表地點/本系N312系辦公室
1.請將場地回復並清潔乾淨,關閉電源與借還系辦借出物。
2.至系辦繳交填寫完畢的委員審定書1份口試委員評分表各1份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1份及口試委員領據
3.大信封(1個)
 
完成學位考試
本系N312系辦公室
1.先至系網頁下載列印定稿通知單(1份),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至系辦,領回指導教授推薦書及委員審定書正本(系辦留影本),請自行影印裝訂在已修訂完成之論文內。

2.定稿後上傳學位論文,請詳閱清華大學圖書館最新的「學位論文提交說明」(https://www.lib.nthu.edu.tw/use/thesis_submission.html),並使用新版系統-國立清華大學博碩士論文庫,相關事宜,可洽詢圖書館採編組。

3.上傳圖書館時,若選擇要延後公開碩士論文,請至圖書館下載「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另需檢附「論文延後公開證明書」並請指導教授簽名。

4.將口試平均成績登記表、口試委員評分表正本、指導教授推薦書及委員審定書,送註冊組登錄成績。

5.正式論文裝訂格式與顏色請詳閱系網頁>文件下載>106(含)後碩博論文撰寫須知。
 
辦理離校手續
系辦及各單位
1.畢業生離校程序說明:連結網址(教務處-註冊組-()士班相關規定-畢業-畢業離校流程)
2.學位考試後請務必至校務資訊系統啟動畢業離校並完成各單位所需程序。
3.若學位論文欲延後公開送存國家圖書館(符合學位授予法第16條),請於離校時繳交「國家圖書館學位論文延後公開申請書」&「論文延後公開證明書」(須請指導教授簽名,並經系辦蓋章),不裝訂。
4.繳交系辦資料:  
 無需繳交紙本論文給系辦、但是否繳交紙本論文或只要電子檔全文給指導教授及口委,由指導教授及口委自行決定(1121-2系務會議決議)。
 符合學術倫理聲明書簽名(正本)。
 論文全文word檔及Pdf檔,mail到shuchin@mx.nthu.edu.tw系辦信箱。
博士班繳交論文2本至圖書館。 
5.系辦收到上述應繳資料才會核點離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