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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含)之後入學—提論文計畫

 

 提論文計畫流程 106(含)之後入學適用

◆ 已於入學後第2學期前繳交【擬聘指導教授申請書】(1份,需指導教授簽名)

◆ 提論文計畫申請日期:每月均可申請,惟應於發表前2週提出申請。

◆ 修滿18學分之下一學期即可申請發表。

◆ 碩士在職專班承辦人:魏小姐,weich@mx.nthu.edu.tw,03-5715131分機73049。

 

 論文計畫發表前準備|務必於發表2週前:將紙本文件送至系辦公室

1. 口試教室借用 (請先查明該時段教室是否排課)
 欲借用本系所屬教室N314、N316、N317請於上班時間洽系辦,辦理借用程序。
 
本系各班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口試月曆。

2. 繳交論文計畫發表申請資料給系辦:
 (1)論文計畫發表申請表(1份,需指導教授簽名)表單下載

 (2)指導教授同意函(1份,需指導教授簽名)表單下載

 (3)口試委員邀請函(每位委員各1份,請務必用電腦打字)表單下載:教育行政組課程與教學組
   繳交系辦,由系辦核章後取回。

 (4)歷年成績:修滿18學分之下一學期才可申請,請先自行於校務資訊系統確認是否修課是否已符合本系規定

 

 論文計畫發表當天口試完畢當天繳回委員簽名文件

1. 請於口試發表前30-60分至系辦、發表地點自行確認器材與場地佈置。

2. 準備文件:
 (1)聘函(每位委員各1份,口試當天至系辦領取)
   ※採線上(視訊)口試者以【口試委員邀請函】替代即可。

 (2)評審意見表(每位委員各1份)表單下載

 (3)綜合評審結果(1份)表單下載
   ※採線上(視訊)口試者改為每位考試委員1人簽1份。

 (4)口試費領據(1份,指導教授&口委皆須簽名)表單下載(下載後請自行修正)
        無論是實體或線上口試,需正本,請委員親筆簽名(不可使用電子簽章或掃描文件)

 ※自行開車的校外口委,請將停車黃幣交由研究生至系辦領取粉紅幣,免費停車一次。
  請注意研究生請務必於提交口試申請時告知系辦協助申請換幣,請恕無法當天臨時換幣。

3. 論文計畫發表完畢,當天將填寫及簽名完畢的:
 評審意見表(3份)、綜合評審結果(1份)、口試費領據(1份, 正本),用大信封彌封,由研究生一併繳交至系辦。

 ※採線上(視訊)口試者,提前提供給委員當日需簽名之文件,並附上已含郵資之信封,
    委員完成簽名文件由研究生收齊後一併郵寄/繳交正本簽名文件至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