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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含)之前入學—提學位口試、畢業流程

 

學位論文口試流程 105(含)前入學適用

口試日期截止日:第一學期1/31前、第二學期7/31前,
 (學期結束至次學期註冊日期間,欲舉行學位考試者,
  請先至本校註冊組網頁下載「研究生提前註冊申請表」申請辦理)。

畢業離校截止日:最遲須於次學期開學日前(不含開學當日)完成離校手續,否則該次學位口試無效

 

學位考試申請資格

1. 完成應修畢業學分 (可含當學期) 可於修畢應修畢業學分的同一學期,並於發表前兩週提出申請。

2. 完成「本系研究生學術研討會學習護照」之畢業門檻規定,
 申請時須繳交已填寫完成「學習護照」並附上相關證明,詳細請見【研究生學術研討會學習護照】。

◆ 碩士在職專班承辦人:魏小姐,weich@mx.nthu.edu.tw,03-5715131分機73049。

 

 口試申請|務必於口試2週前:將紙本文件送至系辦公室申請

1. 口試教室借用 (請先查明該時段教室是否排課)
 欲借用本系所屬教室N314、N316、N317請於上班時間洽系辦,辦理借用程序。
 
本系各班制研究生學位論文口試月曆。

2. 學位論文口試申請資料:
 (1)學位考試申請表(1份,需指導教授簽名)表單下載

 (2)學位論文指導教授同意函(1份,需指導教授簽名)表單下載

 (3)口試委員邀請函(每位委員各1份,請務必用電腦打字)表單下載:教育行政組課程與教學組

 (4)學習護照(請繳交畢業門檻之相關證明)表單下載:研究生學術研討會學習護照

 (5)歷年成績單(1份)
        請先自行確認是否修課是否已符合本系規定,自行至南大校區行政大樓一樓儀器繳費列印。

 

 口試當天口試完畢當天繳回委員簽名文件

1. 請於口試發表前30-60分至系辦、發表地點自行確認器材與場地佈置。

2. 準備文件:
 (1)聘函(每位委員各1份,口試當天至系辦領取)

 (2)評審意見表(每位委員各1份)表單下載

 (3)綜合評審結果(1份)表單下載
  無論是實體或線上口試,都要請所有委員簽名在同一張文件。

 (4)論文審查合格證明書(1份)表單下載:教育行政組課程與教學組
  無論是實體或線上口試,都要請所有委員簽名在同一張文件。

 (5)口試費領據(1份,指導教授&口委皆須簽名)表單下載(下載後請自行修正)
  無論是實體或線上口試,需正本,請委員親筆簽名(不可使用電子簽章或掃描文件)。  

 (6)自行開車的校外口委
  ※請研究生務必於口試申請時告知系辦協助申請換幣,請恕無法當天臨時換幣,
   自行開車的校外口委,請將停車黃幣交由研究生至系辦領取粉紅幣,可於校內免費停車一次。

3. 口試完畢,當天請將填寫及簽名完畢的:
 評審意見表(3份)、綜合評審結果(1份)、論文審查合格證明書(1份)、口試領據(1份, 正本),
 用大信封彌封,由研究生一併繳交至系辦。
 ※採線上(視訊)口試者,請提前提供給委員當日需簽名之文件,並附上已含郵資之信封,
    委員完成簽名文件由研究生自行收齊後一併郵寄/繳交正本簽名文件至系辦。

 

 完成學位考試|送交口試成績,領取畢業證書前3天將文件送至系辦公室

1. 下載列印「論文定稿通知單」(1份)請指導教授簽名後交至所辦,所辦收到後才會至系統審查論文,
 論文定稿通知單,表單下載
 至系辦領回正本「碩士論文審查合格證明書」(系辦留影本),
 並自行影印裝訂在已修訂完成之論文內。

2. 務必將確認的「中英文論文題目」及「研究生本人中英文姓名」
 email給在職專班承辦人:魏小姐/weich@mx.nthu.edu.tw
 以便系辦送交畢業成績至註冊組(一旦提交後將不提供修改,請務必確認後再提供)
 email主旨:學號/研究生姓名/論文定稿通知

3. 研究生請於本校「圖書館」網頁完成論文上傳
 詳細操作請參考本校圖書館「論文繳交作業流程」
 系辦需收到「論文定稿通知單」後才會於系統審核。

4. 正式論文裝訂格式與顏色請詳閱系網頁「105(含)前碩博士論文撰寫格式」

 

 離校手續|最遲須於次學期開學日前完成離校手續,否則該次學位口試無效。

1. 啟動畢業離校:請填寫「畢業生離校程序單」
 請至本校註冊組->南大校區舊生專區->各項申請說明及申請表格下載。

2. 繳交紙本論文:(至少2本)
 1本繳交圖書館(辦理離校時,自行繳交)。
 1本繳交註冊組(辦理離校時,自行繳交)。

3. 繳交電子檔論文:需繳交論文全文電子檔 (PDF檔) 請mail給專班承辦人weich@mx.nthu.edu.tw/ 魏小姐

 1121-2系務會議決議:
 113年1月1日以後本系畢業碩博士生不需再繳交紙本論文給系辦,
 僅需繳交論文全文PDF檔電子檔1份由承辦人審查及建檔留存,
 另是否繳交紙本論文給指導教授及口委,由指導教授及口委自行決定,惟註冊組及圖書館仍需繳交紙本論文。